2016年4月26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共24条,主要针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着力完善第二类疫苗的销售渠道、冷链储运等流通环节法律制度,建立疫苗全程追溯法律制度,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坚决保障接种安全,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迅速回应国内外关切,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1. 《决定》改革了第二类疫苗流通方式,取消疫苗批发企业经营疫苗的环节,明确将疫苗的采购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平台上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同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等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2.《决定》强化了疫苗全程冷链储运管理制度,明确配送责任,强化储运的冷链管理,要求疫苗储运全过程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部分疫苗还应加贴温控标签,同时在疫苗接收环节增设索要温度监测记录的义务。3.《决定》完善了疫苗全程追溯管理制度,规定国家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相关企业和单位应记录疫苗流通、使用信息,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全程可追溯;对包装无法识别、来源不明等情形的疫苗,要如实登记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由监管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监督销毁。4.《决定》加大了处罚及问责力度,对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运疫苗等严重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增设了禁业处罚,增加了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的规定,并完善了与刑事责任的衔接。新版疫苗条例解读
2016年4月23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4月21日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是推动流通革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经济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本增效,拉动消费和就业。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流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流通创新发展等十二项要求。其中,意见提到,加大对物流基地建设、冷链系统建设等的政策性扶持力度,科学规划和布局物流基地、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支持建设农产品流通全程冷链系统,重点加强全国重点农业产区冷库建设。
2016年4月21日—— 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山东全省共有冷库达650座,低温储存能力超过580万吨,居全国首位,全省冷链运输发展情况良好。
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拟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建立疫苗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强化储存、运输冷链要求。
2016年4月14日——近年来,上海水运口岸洋山港进境冻品进口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共计进口23934批次,同比2014年上涨了26.1%。2016年第一季度共计进口7878批次,较上年同期上涨了42.72%。为应对进口量的迅速增长,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上海检验检疫局结合质检总局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建设要求,历时半年顺利完成进境冻品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模式转变。一是实施货物分流。由原先一个查验场站,增加为两个,以满足持续增长进口量的库容需求。
2016年4月12日——大连港日前在国内创新开启冷藏集装箱“海铁联运”运输模式,有效推动大连市冷链物流产业升级,助力建设服务全国、辐射东北亚地区的冷链产品分拨、交易中心。
2016年4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上谈到供给侧改革的五大发力角度,主要包括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结合冷链行业发展现状,供给侧结构改革也正当其时。其重点,无外乎以下三个方向。一是补短板。二是去库存。最后就是降成本,这是重中之重。